【2. 碎茶类外形呈颗粒状】,要求颗粒重实匀齐,含毫(或无毫),色泽乌润,内质汤色红浓,香味鲜爽浓强,
按品质分“花碎橙黄白毫”(FloweryBrokenOrangePokoe简称F.B.O.P)、“碎橙黄白毫”(B.O.P)、碎白毫(B.P)等花色。
【3。片茶外形呈木耳形片状】,要求尚重实匀齐,汤红亮香味浓爽,按品质分“花碎橙黄白毫屑片”(FloweryBrokenOrangePekoeFanning简称F.B.O.P.F)、“碎橙黄白毫屑片”(B.O.P.F)、“白毫屑片”(P.F)、“橙黄屑片”(O.F)和“屑片”(F)等花色。末茶(Dust,简称D)
【4。外形呈砂粒状】,要求重实匀齐,色乌润,内质汤色红浓稍暗,香味浓强微涩。以上四类,叶茶中不能含碎片茶,碎茶中不含片末茶,末茶中不含茶灰,规格清楚,要求严格。
我国红茶的碎片茶出口早已有之。即在工夫红茶加工过程中,由于筛切工序,自然产生的芽尖、片末茶,经筛分整理为芽茶(Sifiting,如祁芽、宁芽等),碎茶(Brokentea),副茶有花香,茶末及茶梗等。
1958年,中央商业部、外贸部联合湖南采购厅、湖南农学院等单位,在湖南安化采用传统制法试制红碎茶一举成功,为我国发展红碎茶生产开创了先例。
1964年对外贸易部、农垦部、农业部等,根据国际贸易的需要,决定并发文在云南?海、广东英德、四川新胜、湖北芭蕉、湖南瓮江、江苏芙蓉六个茶场(厂)布点,开始大规模试制,同时红碎茶专用机械、制造技术、品质规格等也逐步形成体系,为我国发展红碎茶生产奠是了坚实的基础。
1967年,外贸部根据国际市场对红碎茶品质规格的要求,结合我国广大茶区的具体情况,制定并颁发了四套红碎茶加工统一标准样,供各地区对照标准加工和验收之用:
(1。)第一套样适用于云南省采用云南大叶种生产的红碎茶,计17个花色,设17个标准样。
(2。)第二套样适用于广东、广西、四川等地除云南大叶种以外的大叶种红碎茶,共计11个花色,设11个标准样。
(3。)第三套样适用于贵州、四川、湖北、湖南部分地区中小叶种制成的红碎茶,共计19个花色,设19个标准样。
(4。)第四套样适用于浙江、江苏、湖南等小叶种生产的红碎茶,共计16个花色,设16个标准样。
1980年中国土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根据出口需要和国内转子、C.T.C制法的发展所引起品质上的变化,在维持原有品质水平的基础上,对四套样进行了简化改革,第一套样由17个样改为8个标准样,第二套样由11个改为7个标准样,第三套样由19个改为7个标准样,第四套样由16个改为6个标准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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