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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茶品质标准

时间:2013-05-02  来源:中国茶网
【摘要】: 对出口茶叶的分类分级、感官指标、理化指标和品质条件的各项规格的规定。出口茶品质标准,分如下四个方面。

  碎茶:指条形和圆形茶中,形态短碎的部分茶叶。即通过一英寸16目,孔径1.25mm 筛的筛下物。各类茶叶除秀眉、绿茶片、碎茶、片茶、末茶及压制茶外,碎茶含量不超过标准样茶或成交样茶的实际含量,作为品质检验中的参考指标。

  其他理化指标:即合同合约中规定的理化指标。例如:出口埃及茶叶,合同中规定茶梗含量不超过20%,水分不超过8.0%,总灰分不超过8.0%(其中水可溶灰分不少于50%,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.0%),茶多酚含量绿茶不超过12%,红茶不超过17%,水浸出物不少于32%,咖啡碱不少于2%,水可溶灰碱度100g样品中不少于22mg当量等。

  4.实物样茶:系指感官检验中确定茶叶品质、等级的实物依据。 最低标准样茶:系指最低档茶叶品质的实物界限,是限制出口茶叶的最低质量标准。

  等级标准样茶:确定茶叶等级的实物依据。中国计有祁红、滇红、川红、中国红茶、珍眉、贡熙、珠茶、雨茶、秀眉、龙井、铁观音、色种、乌龙、水仙、白牡丹、贡眉、茉莉花茶等17种出口等级样茶。

  成交样茶:即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时的实物样茶,作为交接货物的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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